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

高雄 舞 月光 酒店經紀: 高市警官KTV摔杯掀桌




自由時報2012年5月7日
警官發酒瘋,丟盡警察的臉!
高雄市警局民防管制中心兩線三星警官洪志謙,昨凌晨喝花酒後失控,不付帳摔杯企圖掀桌砸店,
還作勢要打人,嚇得坐檯小姐奪門落跑,10多名警力據報到場,還被他嗆「警察攏係垃圾!」
目擊洪某醜態的官警說「喝到頭殼壞去,丟盡人民保母的臉!」
同行長官尿遁落跑
因坐檯小姐還指證,與洪同行的「林姓長官」早一步藉故上廁所落跑了,
被查出是高市警局的林姓股長,督察室於是漏夜訊問洪志謙和林姓股長,
追究涉足不正當場所、影響警譽的行政責任,兩人恐難逃記大過懲處。
據悉,督察人員曾向基層員警放話「若被記者拍到當事人(指洪志謙)照片就要追究責任!」
外界因而質疑官官相護。

昨天凌晨1點50分,高市警局110獲報和平一路「有人滋事」,10多名警力趕抵,
謝姓業者告知,有酒客喝霸王酒,不付7500元酒錢、檯費,還摔麥克風、砸破酒杯,作勢要打人。
經查,洪志謙昨晨偕市警局林姓股長,赴和平一路、中正路口某大樓6樓「心鑽視聽廣場」V8包廂消費,
召來花名「小米」(20歲)、「阿寶」(28歲)坐檯陪酒。
2名小姐向警方表示,洪一進店就有醉意,還搶著動手開酒,卻被啤酒罐拉環割傷右手虎口。
席間,因2女都坐在林姓股長兩旁,洪於是要求再叫小姐,店裡表示「沒有小姐了!」

酒醒致歉 賠KTV6千元
洪志謙妻子得知他闖禍,漏夜拿6千元給酒店業者和解,業者也撤回詐欺、毀損告訴;
洪酒醒後說「酒後失態,不記得發生什麼事了…」
強調不是故意喝霸王酒,是身上錢不夠,只剩信用卡,酒醉辭不達意才造成誤會。

堂主:
   唉~警察喝花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!
常常都嘛聽到公關在講 今天坐檯時又碰到哪一個警察
扯的是!
之前還有一個制服店的公關說:
有天警察來臨檢 她就看到幾個熟面孔 
來臨檢時 兇得很!
真是媽的咧! 
之前來摸的時候一個樣! 現在又是一個樣!

唉~ 堂主 只能說~ 這就是人民的保姆呀!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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